形式审判工作总结(优选19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形式审判工作总结(优选19篇),供大家参考。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优选19篇)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篇

壹、确定管辖

在寻求司法救济时,起诉的一方当事人面临的首要问题即是案件的管辖。本文仅就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管辖问题进行探讨。

我们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建设工程纠纷的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那么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纠纷,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

我们认为,可以分两种情况:

第一,起诉时双方早已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而投标保证金纠纷是双方就建设施工合同众多争议问题中的一个,此时不宜将投标保证金纠纷单独列出要求当事人另案起诉,而应当作为整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个环节,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一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无可厚非应当适用建设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

第二,起诉时双方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此时纠纷出现在招投标阶段,那么应按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则进行处理,即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贰、确定案由

查找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涉及招投标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项下);
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属于“不正当竞争纠纷”项下)。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
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
此外,还存在以不当得利作为案由的可能;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也可作为案由。

叁、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请求权基础

1、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第一,招标人中止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31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的,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签订书面合同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四,超过投标有效期且未获得中标通知书。虽然实施条例中没有这一条规定,但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条:“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可见,投标有效期届至,意味着投标作为一种要约,要约本身的特征和效力具有有效期,有效期内未获得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的效力即已失去,投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超出上述三点的情形。我们认为虽然招标文件属要约邀请,但是对于部分有关先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属于一个要约,故一般投标文件会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内容通盘接受,故一旦投标截止,则对于部分先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所以招标文件中的此部分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是否可以要求利息

我们注意到,上述实施条例的三条规定(第31、35、57条)中,招标人撤回招标及合同签订两种情况下,规定了返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而投标人撤回的情况下则没有规定退还利息。所以,如果招标文件中对于是否一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进行了约定,则该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参照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来适用。

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法定

对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五种法定情形。

第一,投标截止后撤销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5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第三,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第四,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上述第二、三、四点的依据均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4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在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这一点的依据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1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看到,此处与实施条例第74条有一个细小的差别,即增加了第五种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况。

2、意定

在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外,是否存在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呢?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引发的争议非常多,最为常见的就是主张“投标文件内容虚假”及“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低价中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两种情况应当也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根据我们的案例检索以及对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内容的理解,我们认为这两种情况只有在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反之,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进行约定,则不能主张,但是招标人可以通过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等来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2篇

__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在商事审判工作中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__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__年审判工作概况

截止12月6日,民二庭新收案件305件(其中新收296件,旧存9件),审结255件,结案率为,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61件,调撤率达;上诉16件,上诉率为,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经评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属不合格案件。

二、工作亮点及特色。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企业

我庭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服务大局工作,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调解、延伸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上法制课程、普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形式,使得企业代表们对我庭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由衷赞叹。我庭法官坚持“问需于企”,在工作中不断坚持三项服务。

1、能动服务——对企业立项、建设、生产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互动联系,送法下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指导;对项目建设、生产中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和谐服务——加大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对暂时无力履行债务的企业“放水养鱼”,多用和解方式,促成债权人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例如我庭立案受理了多个箱包产业基地私营业主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虽然标的额都是十万以下,但双方都是小企业,工厂都正处于一个资金短缺的瓶颈时期。因为不能及时还钱问题,双方矛盾非常激烈。我庭在了解案情之后,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空间,并先后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通过我庭的多方努力,原、被告同意都采取了多次、分期付款的方式了结纠纷。之后,我庭根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进行跟访,促使被告按协议履行。对我庭的办案态度,原、被告是赞不绝口,说承办法官多方考量,不仅保证了对方有喘口气的机会,也让原告有信心能收到货款。

3、延伸服务——落实法官走访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法制讲座等活动,近日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反复调研、协调,联合制发了《关于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强园区企业联系的意见》,这些举措均提高了企业经管人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我庭除在审理具体案件之余,还积极走访县内企业,例如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案之余,我庭对案件进行分析,对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合同签订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建议,并就涉物业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职员进行交流。同时对有典型的经济案例进行庭审观摩,邀请企业代表、工商联领导,开展法制讲座和座谈,该举措获得企业界的好评,提高了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能力。

(二)坚持依法办案,保障诉讼权益

依法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首先是认真执行审判公开原则,公开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方便行使。其次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审判中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和履行释明义务的关系,确保裁判公正。再次,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稳步向好。此外,我们在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阅卷、交换证据和申请退费等方面,细致勤勉,为当事人多想,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宁愿麻烦自己,也要给当事人以便利。

(三)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障权益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讼争矛盾,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庭始终致力的工作目标。有的商事案件涉外导致因送达、管辖异议、鉴定以及案情本身较为复杂等原因,审理周期一般较长。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我庭对过去几年的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影响审限的各种因素。因此,案件从立案庭移送到我庭后,我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表、推行繁简分流、强化简案快审、及时提醒当事人是否委托鉴定、加强诉讼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同时狠抓案件审理中送达、证据交换、鉴定、开庭、文书制作等节点,从而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

(四)采取综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在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注重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加大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1、依法运用财产保全制度。我庭积极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严格依法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则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今年7月份,我庭受理了化工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了解到企业面临现实困难,我庭积极指导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同时立即依照程序向__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银行开户线索。在获取被告开户信息后,办案干警在7月17日,冒着福建境内肆虐的强台风“苏力”的风险,赶往龙岩办案,于当天查询被告银行账户13个,当场冻结现金存款82万元。随后,承办干警积极做被告企业工作,终于促使被告于23日到法院协商处理,经过一整天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近20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8天就为当事人追回了二百万元的货款,使得双方当事人对我庭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案作风表示由衷的赞叹。

2、视情况在调解案件中增加惩罚条款。我庭案件调撤率比较高,但是商事案件调解一般都是原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因此,我庭在调解中重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例如,今年我庭受理的委托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基本上是运输服务公司与司机发生纠纷。鉴于运输服务公司在调解过程中让步比较大,而以往有不少司机不及时按照调解协议还款,我庭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调解条款中增加惩罚条款,即如果没有按照双方调解约定的时间、金额归还欠款,则被告不仅应按照实际欠款偿还还要承当相应的利息,以惩罚性条款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义务。

(五)积极开展调解,努力实现双赢

全庭同志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案件从立案庭分流到我庭开始,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采取速调方式,即通过诉讼成本对比过错分析、抓住重点、感情投入、综合平衡、案例调解等手段进行调解。对这类案件,在当事人来法院领开庭传票等材料时就开始做调解工作,不仅能让群众对于诉讼有个正确的认知,而且明显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有利于端正双方当事人庭审态度。

这一年来,我庭也积极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包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市篮球比赛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庭干警表现均佳,但由于今年我庭连续流失3名书记员、一名干警休产假,队伍缺乏稳定性,使得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调解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也需要下更大的力气,争取更好的成效。我们将在来年继续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争取有更大进步。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3篇

为了全面丰富我校团员青年的组织生活,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学习、参与活动,以主人翁的精神加强自身团员意识教育,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发挥自主性,校团委决定将于每学期拟定团日活动的基本主题与主要方向,各院、系(部)团总支根据文件精神自行订立团日活动主题思想,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活动过程:

1、每学期校团委将下发一份关于本学期团日活动总体思想的文件,各院、系(部)团总支根据文件领会团日活动开展方向。

2、各院、系(部)团总支围绕校团委下发的文件自行确定活动主题(每学期至少2个或以上)、活动时间及要求,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于各基层团支部,并将其纸制版交于二号楼5楼校组织纪检部,电子版发送至校组织纪检部邮箱。

3、各基层团支部根据所在团总支确定的活动主题自行确定活动方案。

二、活动要求:

(一)各院、系(部)团总支对各基层团支部的要求:

2、各院、系(部)组织纪检部根据下发的通知要求对各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进行考评,并做好记录。

3、各院、系(部)团总支必须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资料和小结。

(二)、校团委对各院、系(部)团总支的要求: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4篇

1、我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概况

自20__年以来,我院已办理刑事申诉件,来信件,来访 件,电话访件,集体访__件,其中不服逮捕__ 件,不服不批捕__件,不服撤案__ 件,不服检察机关其他处理决定 件(包括不服检察机关追缴),刑罚执行中被害人申诉的有 件,刑罚执行中被告人申诉有 件,不服不起诉件(其中件是为提高案件质量本院领导交办的刑事复查案件)。

2、我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基本类型

⑴不服检机关追缴的申诉。多半为历史遗留问题,这类案件的追缴发生在20__年前后,申诉一般在20__年至20__年。如新店镇不服追缴案件,县石油公司不服追缴案等。⑵被害人与被告人均不断申诉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有犯罪事实,有犯罪嫌疑人,但定案的证据不扎实充分,存有疑问。如:故意伤害一案,该案历经起诉、撤诉、补充侦查、存疑不诉、再起诉等环节,被告人与被害人不断上访申诉,历经多年。⑶举报人或控告人不服不立案的申诉案件。此类案件常发生在实名举报案中,举报人或控告人与被举报人或被控告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矛盾往往一时还不能化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初查复查后均不能对被举报人或被控告人立案,举报人或控告人不服,不断上访申诉。如不服对不立案一案等。⑷自行监督类刑事复查案。为提高案件质量,响应上级案件复查评查活动,每年本院党组都抽选一些不起诉案件交于控申科或案件复 1

查评查小组进行复查。在办理的 件不服不起诉刑事复查案件中有件是为领导交办的刑事复查案件。

3、我院的具体做法:

⑴强化组织领导,推行首办责任制。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首办责任制工作领导组,下发了《首办责任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控申部门代表检察机关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了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承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针对不同情况,县院对每一起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办理,对难度较大的案件,实行领导挂帅,亲自查办,一办到底,强力推动刑事申诉工作开展。首办责任制实行以来,有关刑事申诉案迅速减少,且首访办结率达100%,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如20__年我县____镇的不服不批捕上访申诉一案,被省委政法委列为重点涉法上访案件。对此申诉案办理工作,检察长亲自上阵,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多次深入____镇与本人见面谈话,讲明法律和政策,表明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处理的态度,稳定其思想情绪,规劝其不要再外出上访。同时及时调阅案件卷宗,对__指认哥哥也参与殴打的情况,责令公安机关重新进行调查取证,补充证据,在获取有关证据情况后,依法对予以批捕,被捕后,于当年4月22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这起不服不捕的涉检申诉案件得到了及时办理与解决。

⑵坚持有错必纠,维护申诉人权益。在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纠正有理,维持有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不办人情案,敢于纠错纠偏,充分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平公正。如20__年4月份,____乡玉皇村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被检察机逮捕,两人不服逮捕,前来申诉。两位申诉人都是在校学生,其父母万分焦急,反映强烈。我们及时立案审查,结果查明,该案受害人所受伤害与、行为并无因果关系,没有犯罪事实,对二人的批捕系错误批捕。因该案的错捕责任涉及

本院干警,纠正起来有点难度。当时我们犹豫过,也产生过畏难情绪,但全科讨论认为有错必纠,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不能讲情面,在事实面前不能搞妥协。后来顶住压力,坚持原则,就该案向领导及检委会作了汇报并提出了赔偿意见。经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二人予以赔偿,从而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较好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形象。自20__年以来,我们已办理了不服追缴及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____余件,退赔申诉人____余万元(其中返还追缴近____万元,国家赔偿申诉人人身损害赔偿金多万元)。

⑶践行法治理念,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践行法治理念,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坚持让申诉人依法有序上访申诉,我们不把缠诉缠访作为对申诉人实施救助的依据,决不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治的底线对缠诉缠访者枉加救助。对予上访老户的问题,我们严格依法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用真心实情尽力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申诉人实际困难,决不枉费纳税人的钱满足缠诉缠访者要求而买得一时平安,我们坚守法治底线,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申诉案件(被故意伤害构成轻伤,后起诉到法院,因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存在疑义,法院欲判无罪并建议我院撤诉,我院撤诉后并将此案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一直未补充到证据。在公安主持的调解中愿赔偿____5万元,但不接受调解,并就民事部份诉到法院,因民事证据问题法院只能判决赔偿付某2万多元,此款远远低于付某的请求,付某不肯接受事实,并对我院撤诉不服多次来我院申诉),此案最终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未果的情况下,我院督促公安就民事部份再次主持两家调解,补偿____5万元,接受调解而罢访。

⑷提高队伍素质,彰显检察风采。根据刑事申诉工作的特性和工作要求,多年来我们控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使广大刑事申诉检察干警既精通法律业务知识,又熟悉党的刑事政策,还善于做群众工作,释法说理。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的新要求,重点结合近

年来开展的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检查和优质案件评比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重点开展了对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及刑事赔偿工作规定和救助工作规定的学习培训。不断学习和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申诉工作的各种新法新规,严格执行刑事申诉工作中的公开审查程序、听证程序等规定。我们深知要做好刑事申诉工作不仅仅是做好申诉人的说服疏导依法办案工作,更难的是要面对各种诱惑、威胁和压力,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面前,要始终选择后者。我们同志时刻告诫自己“人民利益无小事”,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细微之处做起,从点滴小事树立检察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们认真履行法律职责,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和优秀^v^员的誓言。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近年来,我们不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统一全体刑事申诉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职责, 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把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摆到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维护了人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5篇

我院现有干警148人,16个党支部,128名党员。随着xx区经济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农业经济政策调整、机场东扩和奥运场馆建设,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加重。案件数量大幅度攀升,今年上半年,收案6703件,同比上升12%,净增805件,有限的审判资源和不断扩张的审判任务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要求更高。今年三月初,我院被北京市高级法院命名为北京市先进法院,上级领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极大的关注,对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和司法形象等方面的要求也非常高。面对挑战,如何保持荣誉,实现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我院党建工作的一项历史性的课题。经过深入的思考,我们认为,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影响公正的因素很多,但人是审判工作的主体,党员是干警这支队伍的主体,审判是否公正,根本的、决定性的因素是党员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把党建带队建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工作。我们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工作切入点放在自找问题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力求实效上,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实干,在实干中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几工作:

一、规划目标定位,明确工作方向,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是我院长期的工作指导思想,也是凝聚队伍的思想和力量所在。今年上半年,新一届党组上任伊始,正是我院获得各项荣誉之时。喜悦之余,队伍中出现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部分人员对前途感到满足和迷茫,客观上需要有一个新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成为引导法院继续前进的座标和航向。

为规划设计一个科学的、能为全院上下自觉认同的工作目标,我们改变自行研究决定的工作方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召开了党员、中层干部、高学历人员等不同层面人员座谈会,各支部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动员大家立足现实寻差距,着眼发展找不足,思源思进,研讨法院下一步发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集群力、聚群智、凝群心的过程,个人的价值追求和法院的前进方向不断协调,个人的具体工作和法院的整体事业不断统一,党组、中层干部与广大党员之间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信任和理解,整个队伍形成新的共知和内在的合力。

xx区是全国文明区,我们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将建设目标明确定位于“建设与全国文明区发展相适应的人民法院”,并从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审判机制、物质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划,其中在队伍建设上是要建设一支高学历、高能力、高道德品行和高社会公信度的法官队伍。我们提出以全国文明区发展的步伐作为法院发展的步伐,以全国文明区建设的标准作为法院建设的标准,力争使法院早日进入全国一流法院的行列。这个目标得到了区委、区政法委和全院干警的认可,大家认为,这种定位从现实的角度看具有前瞻性,从发展的角度看具有持续性,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可行性。它既是凝聚力、号召力,也是励志力,客观上使各方面的力量聚合,形成对法院工作的整体支持。上半年,区广电中心、两办信息科、区机关工委等部门从不同角度对法院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区电视台制作的六集专题片《铸就金色天*》在七一期间连续播放,为法院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二、改进教育培训,以系统化的培训制度和开放性的培养模式,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长期以来,我院在改善学历状况和优化知识结构的基础教育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一定成绩。面对新形势,我们提出,要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建立能力型、素质型的高层次教育方式,使学历转化为素质,知识转化为能力。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规定对全员进行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上岗、任职、晋级和续职都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法官、*员、法警等不同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类管理,并制定出了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力争到XX年,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要达到10%。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2%,其中具有硕士和研究生学历的12人。我们还组织司法警察开展警务技能培训,组织后勤服务人员进行专项服务技能培训,培训工作体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突出了岗位特点。

、举办法律文书展览等活动,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度。今年,有三起案件因裁判文书叙事清晰、论理严谨而被最高法院审判案例要览刊登。特别是今年5月份,后沙峪法庭庭长助理、党支部委员公开审理的原告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媒体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导。5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v^山,*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刘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山等在北京友谊宾馆共同对该案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们对该案的判决给予高度评价。、《北京晚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经营报》等众多媒体均刊载了相关报导,一个基层法院的一起民事案件能引起众多专家学者和媒体的如此关注,在全市法院也属罕见。

三是拓展法官提高的空间。今年,我院和*政法大学等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开展研究人员和审判人员的双向交流,采取法官到大学旁听和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聘请大学教师来院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法官的法学水*。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我们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法官。

三、改革管理模式,以从严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推进队伍管理的现代化和法制化

法院的管理主要是两个部分,对人的管理和对案件的管理,从队伍建设的角度来考察,人的管理是根本,而案的管理是关键,二者是相互统一的。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严谨、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落实实现以案件管人,以人管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第一、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目标考评由模糊管理向数字化管理转变。我们根据队伍建设、审判、调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量化的考评考核制度,各项工作指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尽可能用数字来显示,使管理工作更加明确、直观。如将案件管理分解为改判发回率、上诉率、调解率、*均审理天数五项指标和相应的量化标准,审监部门按月检查案件和法律文书,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并允许有关人员申辩。对确认为审判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扣罚。各项综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季一考核,并全院通报。年底,根据有关制度,重奖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庭室和审判人员,奖惩有度,奖罚分明,使外在的压力变成内在的驱动力,初步形成“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工作局面,保持了收结案件及调研宣传等各项工作的高位运行。上半年,全院收结案分别是6703件和5241件,居我院历史同期收结案最高水*。审判效率大大提升,案件审理期限明显缩短。审判质量也稳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率大大低市高院规定指标。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80篇,居全区之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不断增强,调解率大幅度上升,为*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6篇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局党委要求各学校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学习教育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在局机关坚持每一天1小时集中学习制度,在学校坚持每周一次政治学习制度,促使党员干部树立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理念,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发展观和现代管理知识武装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潜力和意识。透过党员个人自学、领导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电化教育、讨论交流、理论测试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效果。并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组织制定《自治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为进一步探索党建机制创新工作,局党委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县教育局党委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做好党员的发展和教育工作,严格发展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用心探索在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在直属4所中学建立学生业余党校和团校。今年发展党员10名,其中转预备6名,转为正式党员4名。同时对学校党支部上报的两名预备党员,经局党委考察后,确认两位同志尚不具备转为预备党员条件,给予了继续考察的批复。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潜力。

二是用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年初教育工作会议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和《纠风工作职责书》。

三是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招生、财务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和“两免一补”等工作,实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局机关和各学校设置了公示栏,有关需要公示的资料做到了及时公示,让群众明白,理解群众监督。

四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每个党员都受到深刻的党性教育。

五是组织开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并公布了《教育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在工作中局党委从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局领导带头搞好服务,深入基层,指导危房改造、课程改革、学校管理等工作,组织机关党员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0户,发放慰问物资万元。上半年局党委接待、办理来信来访2件(次)。辞退1人,党纪处分3人。

六是认真抓好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育行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执政潜力,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制,为局机关和学校党支部党建工作带给有力保障。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7篇

自2010年以来,南京建邺区法院受理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63件,建筑工程领域的买卖合同纠纷46件、租赁合同纠纷78件。在这些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中,各地各级法院存在很大差异,造成裁判尺度不一,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当前,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加速,建筑工程领域的涉诉矛盾纠纷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自2010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63件,建筑工程领域的买卖合同纠纷46件、租赁合同纠纷78件。在这些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中,存在大量违法分包、转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形,当发生建筑材料、设备等买卖、租赁欠款纠纷时,对承担付款义务的主体、责任分担,以及表见代理如何认定等问题的处理,各地各级法院存在很大差异,造成裁判尺度不一,严重影响司法的权威性,亦不利于构建健康、稳定的建设市场交易秩序。一、存在的问题及特点1、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严重。在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承包工程后,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甚至层层分包、转包的情况,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法律关系复杂,也是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的重要因素。在我院受理的涉及建设工程的187件纠纷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有123件,约占所有建设工程类案件的2/3。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有的当事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名称进行规避处理,如《某项目劳务施工合同》、《某工程合作协议》等,还有的实际施工方与总承包人、合法分包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仅加盖公司的项目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甚至加盖虚假印章等情形,但是实质上均是对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2、权利人索要欠款困难。实际施工方(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以转(分)包人、承包人或者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建筑材料、设备的买卖、租赁合同,而出卖方、出租方又怠于或疏于对合同主体的审查,当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实际施工方采用躲避、恶意拖欠等方式拒付货款或租赁款,而总包方以及上一级违法分包、转包单位以合同上印章虚假、未加该单位印章等为由,以合同相对性进行抗辩拒绝付款,给债权人维护权益造成困难。3、不同法院处理结果不一。对于卖方、出租方起诉要求给付欠款的案件,有的法院只判决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包工头承担付款责任;
有的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判决在工地的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
有的判决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并以违法分包、转包方对工地未尽管理义务为由,判决其他违法分包、转包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还有的判决违法分包、转包方承担清偿责任,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另外,对于权利人只起诉实际施工方,应否追加所有的违法分包、转包方及发包方为被告,各地法院也意见不一。二、原因分析1、利益驱使、监督不到位。在建筑领域,建设单位通过合法途径将工程总承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可这些建筑公司出于经营成本以及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考虑,在公司本身并没有充足建筑队伍和机器设备的情况下,分包、转包,甚至层层转包、分包应运而生,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高价引进、低价转出,从中赚取所谓的管理费,由于在实践中缺乏有力的监督、惩罚措施不到位,使得这种乱象屡禁不止。2、法律法规不完善、指引性文件或判例缺乏。虽然《^v^建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主要针对建设工程内部结算,对于施工方对外从事买卖、租赁等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尚无完善的权威性规范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上级法院也缺乏处理类似纠纷的案例指引。3、各级法院不同业务条线审判思维、裁判尺度不一。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材料买卖和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在一审中一般被作为传统民事案件,如属于自然人主体之诉,大多由基层法院民一庭或人民法庭审理,单位之间的诉讼,则作为商事案件由民二庭审理。但在二审阶段,此类案件一般由受理建设工程案件或商事案件的专门庭室审理。对基层法院民一、法庭进行日常业务指导的主要由上级法院的民一庭负责,而民事和商事审判在审理思维、裁判尺度把握上有一定的差异,对法律规定和原则的理解与认识也不尽一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沟通和指导的质量。例如,部分基层法院以违法分包、转包方对工地未尽管理义务为由,判令所有违法分包、转包方对材料、设备等欠款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但二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仅要求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三、应对措施与立法建议1、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对建设工程领域的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发生过违法分包、转包的企业和个人,应记入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档案并进行公示,加大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对于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法院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对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所有相关案件,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均可设立专门的业务庭进行专业化审理,二审法院对于此类上诉案件归口管理,达到有效沟通、及时指导的效果。对于暂时无法设立专门业务庭室的法院,可先行成立审理此类纠纷的专业合议庭,上级法院也可定期对审理该类纠纷的法官进行业务培训,从而增强对妥善处理此类纠纷的裁判能力。3、完善立法,统一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明确违法行为人的责任承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院制定相关实施意见,规范对该类纠纷的处理方式,统一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以规范整个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为出发点,适当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当欠款纠纷发生时,各违法分包、转包人应为其违法行为产生的一系列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参照工程款结算的原则和规范,由法院判令买卖、租赁合同以外的总承包人、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对欠款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发包方在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否则,合法承包人或具有相应建筑管理资质、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将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却不履行相应的工地、工程上的管理义务,也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只是坐收渔利,这样不利于保护正常的买卖、租赁市场交易秩序,也等于变相地鼓励了非法的转包行为。课题组成员:汪敏 张革联 张士珍 高福罡 宋毅刚 谢洪玲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8篇

20xx年度,我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民事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为促进所辖区域经济发展,维护铁路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5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6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1件,铁路修建合同纠纷1件,租赁合同纠纷1件。上述案件调解5件,判决6件,裁定撤诉4件,调撤率为60%,结案率100%。

二、工作特色与亮点

(一)充分履行职能,确保司法为民

我庭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职责,竭诚服务发展大局。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司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案件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今年我院接收了一起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事发时间距今已十年,原告向某系精神病人,与其父亲多次到我庭走访,情绪激动,承办人刘庆伟对向某耐心劝说,并逐句讲解法律适用。原告听从劝说后,没有过激言行。刘庆伟得知向某和其父亲回家没有路费,他从自己腰包掏钱给向某作为路费回家。该案审结后上诉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实效

今年我庭收案较去年有所减少,但我庭并不放松要求,而是力争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优案。年初庭内就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审理、宣判直至卷宗的归档都规定了期限,明确法官、*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确定承办法官为案件质量效率的第一责任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实效。同时,实行案件办理通报制度,每个月*员将受案情况均予以台账登记,并及时反馈给承办人,督促提高审限意识。我庭注重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今年办理的4件衡阳工务段起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庭前庭后调解,最终为衡阳工务段挽回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优质团队

组织干警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学习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参加“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之江新语”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并将所学应用至工作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束干警业外活动,维护法官形象,全庭干警今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为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我庭建立了典型案例集体讨论、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相互旁听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等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进行知识、观念更新。注重调查研究,今年我庭撰写了5篇信息报道,其中1篇被省高院转发。

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万飞同志先后到省高院行政庭、衡阳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曾双喜同志先后到省高院民庭、雁峰区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并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初任法官培训。刘庆伟同志和张宜科同志也多次参加广铁中院、高院组织的民事审判培训班。我庭干警的法学理论水*与司法技巧、技能都有了显著提高。

三、庭室先进事迹

万飞同志在省高院助勤3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6件,在衡阳中院助勤2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3件,深受两院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刘庆伟同志承办了多件新型疑难案件,他写的裁判文书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多次受到主管院长表扬与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赞赏。张宜科同志除办理多件民事案件外,还兼管我院车改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曾双喜同志除做好民庭内勤与*员工作外,兼任综治办公室内勤,做好综治材料撰写等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执行局做好代理*员的工作。

20xx年,我庭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职能,保护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及铁路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铁路安全运输生产提供了良好环境。20xx年,我庭将继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技能和水*,使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9篇

第一条为了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公正、高效,建立科学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明确职权,分工合理、高效的原则,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审判流程管理,是根据案件在审理流程中不同环节,对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组织、监督、协调等综合系统管理的总称。

第三条审判流程由立案庭统一管理、协调,审判庭(执行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第二章立案

第四条立案庭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

(一)审查一审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审查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

(二)审查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三)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程序性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立案后交审判监督庭审理;

(四)对刑事公诉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五)对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第五条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立案庭应当在以下期间内作出处理:

(一)一审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一般在收到起诉状的当日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至迟不能超过7日。开庭3日前将案卷移送相关审判庭。

(二)执行案件应当在收到申请的当日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在立案后3日内将案卷移送执行庭;

(三)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收到申诉或再审申请后一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再审案件的决定。对所立再审案件,在开庭7日前将案卷移送审判监督庭;

(四)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异议后的10日内作出裁定,最长不超过30日。

第六条诉前财产保全以及立案后案件移送审判庭之前的财产和证据保全,由立案庭作出裁定;
案件移送审判庭后当事人申请财产和证据保全,由审判庭作出裁定;
先予执行由立案庭作出裁定。

第七条立案庭负责核算当事人应预交的各种诉讼费用,办理诉讼费缓、减、免的审批手续。

第八条立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应当在决定立案、进行登记以及审查办理的同时,将有关案件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第三章排期

第九条本院受理的各类一审和再审诉讼案件,均实行排期开庭,但法律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除外。执行案件实行排期执行。

第十条立案庭根据有关诉讼法规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应在立案后3日内确定开庭日期,承办人及审判法庭,并将排期情况输入计算机。开庭审理的案件,按照各类案件的受理顺序或类型依次排期。

第十一条疑难复杂的一审案件,在立案后的15日内由立案庭主持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将证据送达其他有关当事人。

立案庭通过庭前听证,初步审查案件争议焦点,有无管辖异议,决定是否进行庭前调查取证,是否具备开庭条件。立案庭在排期开庭的准备工作结束后2日内确定开庭时间。

第十二条立案庭应当在下列期间内排定开庭日期:

(一)刑事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的11日至15日为开庭期间,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0日;
适用简易程序的,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的5日内为开庭期间。

(二)民事、经济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的1日至15日为开庭期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的16日至30日为开庭期间。

(三)行政一审案件,在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的16日至30日为开庭期间。

(四)刑事再审案件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为开庭期间;
民事、经济、行政再审案件,参照本条

(二)、(三)款的规定确定开庭日期。

第十三条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由立案庭与审判庭协商,确定开庭时间。

第十四条案件开庭时间确定后的次日,由立案庭将案件排期情况等通知审判庭。

第十五条审判庭按照排定的日期开庭,合议庭或独任庭对开庭日期有异议或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开庭时间的,经庭长批准后向立案庭提出,并附书面意见和新的排期时间建议,由立案庭审查确定。立案庭应当从严掌握,认为理由充分的,可以变更排期,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公开审理的案件,立案庭在开庭日期确定后,将当事人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法庭等内容,在开庭日的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合议庭或独任庭在庭审后,须再次开庭的一般应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当庭宣布再次开庭时间,并将再次开庭的理由和时间送立案庭备案。不能当庭宣布的,应在休庭后的3日内,将再次开庭的理由和时间告知立案庭,由立案庭确定再次开庭的时间。

第十八条再次开庭的排期

(一)因案件确需调查取证、庭审不能按时结束、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一般在15日内再次开庭。

(二)因当事人提出反诉或者案件需要追加当事人的,一般在30日内再次开庭。

(三)因案件需要鉴定、评估、审计或者中止审理的,一般在收到鉴定、评估、审计等结论或者恢复审理后的15日内再次开庭。

(四)其他需要再次开庭审理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开庭时间。

(五)立案庭应当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后3日内排期,并将案卷移送执行庭。

第十九条开庭时,需要法警值庭的,由法警队安排法警值庭。

第四章送达

第二十条立案庭负责排期开庭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第二十一条送达工作应按下列期限完成。

(一)立案庭在决定立案的同时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听证通知、开庭传票等。

(二)对原告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申请作出裁定的,立案庭应当在作出裁定的同时,向申请人送达裁定。

(三)立案庭应当在开庭时间确定后5日内,将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听证通知、出庭通知、开庭传票等送达被告。采取财产或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将相关的裁定送达受送达人。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需要采取拘传措施的,由法警队协助立案庭执行。

(四)被告提出答辩状的,立案庭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送达原告。

第二十二条需再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休庭时宣布再次开庭的时间及地点的,由审判人员办理传票等手续,送达当事人。

不能当庭决定再次开庭时间的,审判庭应将案件移送立案庭重新排期开庭。立案庭应当在确定开庭时间的2日内,将开庭传票等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当庭宣判的案件,审判庭应当在宣判的同时告知当事人在宣判2日后5日内领取裁判文书;
当事人逾期不到庭领取的,审判庭应在逾期后1日内将案件移送立案庭。立案庭应当在逾期后5日内送达当事人。

定期宣判的案件,审判人员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

第二十四条审判庭对当事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申请作出的裁定,由立案庭负责送达并执行。案件需要鉴定、评估、审计、勘验的由立案庭负责。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立案庭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期间向被上诉人、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等,并按期将案卷移送二审人民法院。

第五章结案

第二十六条各类案件应当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案的,审判人员应当写出书面申请延期报告,说明理由,提出结案日期,按照规定报送审批并报立案庭备案。

第二十七条合议庭对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5日内制作裁判文书,审判长应当在接到裁判文书后2日内签发。

独任审判员应当在庭审结束后5日内制作裁判文书。

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在宣判后1日内制作裁判文书,并签发。

第二十八条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在合议庭评议后5日内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应当在7日内予以讨论决定。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在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裁判文书,分管院长应当在接到裁判文书后2日内签发。

第二十九条结案日期以裁判文书送达的日期为准。第六章统计与归档

第三十条立案庭负责司法统计报表的统计和报送,司法统计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三十一条立、结案管理卡片由立案庭汇总输入计算机。

第三十二条各审判庭、执行庭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结案卡片、结案裁判文书四份以及结案报表送立案庭进行统计。

第三十三条案件审(执)结后,由书记员立卷并于当月将案卷按规定归档。

第三十四条不服裁判的上诉、刑事抗诉或者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自上级法院退回案卷之日起一个月内归档。

第三十五条对未超过归档期限,但因领导交办急需调用的案卷,书记员应在接到档案室发出的急用档案催归单后的一星期内立卷归档。档案室在两星期内提供案卷给有关业务庭使用。

第三十六条档案室应在两星期内将归档案件验收完毕。归档验收不合格退回的案卷,书记员应在一星期内补正完毕送交档案室。档案室应在验收完毕后的次日将验收结果输入计算机。

第七章督查

第三十七条审判庭(执行庭)应当按期报告案件审理的进度和超期原因,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

立案庭每月将排期案件审理(执行)及超审限案件情况列表报送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通报各审判庭(执行庭)。

第三十八条立案庭负责案件审理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审判庭(执行庭)未按本规定执行,应及时通报,予以纠正,必要时报审判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九条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法官和审判庭(执行庭)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

第四十条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部门领导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长处理。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规定的日期按法律规定均从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的日期。

第四十二条本规程从2000年6月1日起施行。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0篇

1、负责世界记忆锦标赛年度赛事及营销活动的规划;

2、负责世界记忆锦标赛国内各类重要活动的方案策划,负责活动现场的统筹执行与协调工作,例如大赛新闻发布会、招商会、本地选拔赛、大赛总决赛、脑力行业论坛、大脑明星见面会、行业师资培训、线上评选活动等。

3、负责代表记忆锦标赛组委会与各方合作团队(如联合承办方、赞助商、比赛场馆、裁判团队等)进行沟通对接,保证各类活动顺利进行;

4、负责定期更新大赛组织执行手册、选手训练手册、参赛指南等赛事管理相关资料;

5、负责竞赛工作统筹管理,包括指导监督全国各地赛区工作、管理选手报名、管理成绩资料与晋级名单,负责赛后总结分析工作。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1篇

像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你可能每天都会注意到这个地带又要建新楼房了、哪里的楼房准备竣工了等等现象,可见建筑市场蓬勃发展,当然纠纷也随着而来,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又成为焦点和核心,一旦发生合同纠结,不但影响建筑工程队的进度,严重的话还会涉及到人命,今天我们就详细来了解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v^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所谓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无效就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主要是指《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是指^v^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法”,而“行政法规”也仅指^v^制定颁布的法规,而不包括^v^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庞杂,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很多,但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而且,司法实务界基本上将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管理性规范和效力性规范,把管理性规范作为行政管理范畴,不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仅把效力性强制规定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根据。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一般主要从立法目的、设置该条款的目的来考察,司法解释出台前各地法院对此存有不同认定,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一些归纳和规定。

结合司法解释之规定了,以下五类情形的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种意见。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属“借用资质”予以明确,将此认定交给了法官。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第一,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承包中存在三种情况之一或同时存在的,可以认定为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属无效合同。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二、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三、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四、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

5、转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建筑法》第二十八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v^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同样的规定。需要注意,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承包人与总包方、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合同无效。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2篇

20__年,刑事审判一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着“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部署的工作任务。现将20__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案件受理、审理的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12月15日,刑一庭收案(包括去年旧存案件44件)共计46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 件,审结452件,未结案件12件,结案率为97%。全庭现员10人,从事审判工作的6人,人均结案数为件。

(一)上诉、抗诉情况:全年上诉、抗诉案件共计35件,上诉率为。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共计5件,发改率为14%。

(二)判处人犯情况:全年共判处人犯55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判处缓刑220人。

(三)罚金收缴情况:20__年度,刑事审判一庭共计收缴罚金1906140元,比上一年度增长 元。

(四)卷宗自查及归档情况:对已审结并已生效的20__年度新收案件398件卷宗,已全部进行了自查,案件自查率达到100%;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已生效的398件案件卷宗全部归档,卷宗按期归档率为100%。

(五)撰写调研文章、论文和通讯报道情况:全庭共撰写调研文章 篇,论文 篇。

二、刑事审判一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重做好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常常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其原因有很多,比如1、刑事被告人被判刑以后,一般要入狱监管,无法再从事其他活动,不能再创造财产价值继续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其继续赔偿的能力受到限制;2、相对于造成的损失来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般较小,不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根本不能赔偿。执行难不仅使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损害了法院判决的严肃性,还导致法院的判决迁就现实。因此,就要寻求一条治标治本的途径来解决执行难,那么调解就是首选途径。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有利于实现诉讼程序资源配置中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诉讼程序的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非经济效益,如社会秩序的恢复、国家法律威严的树立、全社会公正信念的坚定等方面就属于非经济效益。要想提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两个方面都应当兼顾,以程序公正为首要目标,以尽可能少的司法投入实现公正。从程序的经济效益而言,调解的过程,也是被害人与被告人就损害赔偿进行协商的过程,它避免了纯粹判决结案可能导致的双方矛盾对立,审理活动久拖不决,法院与争议双方都耗时费力。双方的协商让步也为赔偿内容的实际执行扫清了障碍,免去了被害人空有赔偿判决而得不到实际赔偿金额的无奈和担心,更避免了他所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实效沦为空谈。因此,无论从当事人的接受程度,还是从对有关当事人的实际价值而言,调解在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的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强调审判要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且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法院调解在某种意义上还起着沟通法律与社会、帮助法律与司法获得合法性的作用。注重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在调解中实行教育,用调解方式解决民事赔偿,首先,可以使被告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使其能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对其处以刑罚的必要,让被告人认罪服判,接受改造;其次,可以使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及时得到赔偿,使其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得到缓解,降低其对被告人的愤恨程度,尽可能消除被害人的报复心理,排除社会治安隐患;再次,由于大多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都积极参与调解,一方面增加了他们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使他们也受到了教育,可使社会的综合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被告人也由此接受教训,利于其改造。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有利于强化刑事审判效果。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成功,特别是即时结清,可以使附带民事诉讼在一审得到圆满解决,全案的审判程序、手续得到简化;也可以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节约诉讼成本。在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通过对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说理,使他们认识判刑就不用赔偿的观念是错误的,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一项应尽的法律责任,而且民事部分赔偿与否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量刑。如果附带民事部分调解解决,法院就不必要投入有限的人力物力到执行工作中去,从而提高了法院的整体工作效率。

在20__年度,刑事审判一庭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难、被害人合法权益较难得到保障等特点,为更好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动全庭干警,加大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全年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刑事审判一庭全年共调解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法院调解当事人撤回附带民事起诉 件,促成和解 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元,着重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二)、加大学习力度,努力建设学习型法庭

20__年度,全庭法官能够保证认真参加全院开展的政治学习、传统文化学习和各项业务学习,认真记好政治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以便能够更好的指导自己的工作。

另外,全庭干警对于自身审判业务学习也没有放松,法官依法判案,对法律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决定了法官承办案件的质量。作为基层刑事法官,必须要不断的学习新的法律条文、法律知识、法律见解,才能更加从容的驾驭各种类型的案件。我们坚持每周进行全庭业务学习。学习的内容有:1、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2、《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登的有借鉴价值的案例;3、对法律适用过程中需要厘清的问题;如: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医疗等问题。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发扬长处,克服不足,做到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铁路法院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争取为全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3篇

一、运动会主题:

和谐、创新、阳光、健美

二、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地展现员工的风采,以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树立新时代员工形象,并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用健康的身体投身于工作之中。

三、运动会时间:xx年12 月 31日

四、运动会地点:

五、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六、流程安排:

1、相关人员入场;

2、趣味运动相关事宜讲解;

3、参加人员及裁判员介绍;

4、趣味运动会正式开始。

七、比赛项目:

1、两人三足

参与人员:全组人员

规则:每两人为一组,两个人中有一只脚与对方一只脚绑在一起,比赛开始后两人从起点跑到终点后,下一组开始跑,最后一组跑到终点后用时最短的一组为胜。

2、超级保龄球

参与人员:各组两人

规则:参赛选手在规定的范围内用篮球撞击5米以外的10瓶矿泉水,每人三次机会,每击倒一瓶水积一分,最后累计成绩分数最高为胜。

3、惊天动地

参与人员:各组6人(4男2女)

规则:6人为一组,从教练处抽取的纸条信息来充当手、腿、屁股和嘴,由手拿汽球嘴吹起汽球后,由腿抬起屁股坐爆汽球,在规定时间内看哪组坐爆的汽球数最多为胜。

器材:汽球 秒表 板凳 便签纸

4、抢收抢种

参与人员:各组5人

规则:参赛者手持装有8个球的盘子起跑,依次将球放进沿途设置的8个杯子中;
跑到折返点后返回,依次将球捡起放回盘中跑回起点交给队友,依次进行,直到全部参赛者完成比赛任务,用时最少一组获胜。

5、合力越障

参与人员:各组两人(男女不限)

规则:比赛开始前,由其中一人被蒙住双眼,由另一位人员负责指引道路。只能通过语言沟通,不能搀扶(教练进行安全协助),被蒙住双眼的人员必须按指定路线,越过路障。如在行进过程中碰到路障,则每碰一个路障时间加5秒,最后比赛用时最少为获胜。

八、注意事项: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4篇

20__年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县zf“决胜灾后重建 攻坚脱贫开发”工作主题,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工作。

20__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9件(含旧存161件),审(执)结306件,结案率为,为建设“生态.鸽子花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受理刑事案件53件,审结52件(含旧存12件),结案率。主要受理以下几类案件,聚众斗殴罪5件,盗窃罪11件,涉毒案件12件,故意伤害罪6件, 职务犯罪类案件 8件,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滥伐林木案等环境资源案件5件,判处犯罪份子72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

(二)注重调判结合,促进社会和谐。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6件,旧存109件,审结188件,结案率。特别注重审理好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涉及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上半年共调撤结案88件,调撤率为。

5月16日,我院向县上领导送发了《__县人民法院打造新常态下“1+3+5”诉非衔接模式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文,受到县委书记高福强、人大主任陈德全的高度肯定和批示。

(三)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

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件(旧存2件),审结3件,其中和解0件,结案率100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协助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做好与本地的工作衔接和审判服务工作。

(四)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力争两年基本解决雅安执行难”目标任务,着力联动、强化惩戒,全力提升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7件,执结64件,结案率,结案标的万元,执行到位率0. 6%(因有2件需要进行评估、拍卖的执行案件)。通过对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加大了对“老赖”们的惩戒威慑力。今年4月《“老赖”被纳入黑名单 坐飞机受阻主动还款》鲜活的执行案例就是创新执行手段的现实效果体现。

二、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一)助力精准扶贫攻坚。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5篇

一、什么是工作效率

进行某任务时,取得的成绩与所用时间、精力、金钱等的比值。产出大于投入,就是正效率;
产出小于投入,就是负效率。工作效率是评定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二、怎样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1、不管你面对的"工作怎样艰巨,你都保持心*气和,集中精力,把自己需要完成的事情都记录下来。

2、把整件工作划分为几个独立完成的部分,每个部分又分成多个容易解决的步骤,使工作变得有条理,方便自己着手进行。

3、每天为自己制定出先完成的工作目标,并且分先后次序,一切按照计划进行。

4、把较为复杂又艰巨的工作,放在最先完成,这样可以帮助你减轻工作的压力,发挥你的潜能。

5、把你已经完成的步骤写下来,再看看你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6、为每一个独立步骤定下最后完成的期限,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让自己拖慢工作的进度。

7、不要只顾工作,忘了经常反省一下,要知道如果只是自己一味埋头苦干,就很可能连走失了方向都不知道。

8、很多时候,我们的时间都被自己的“优柔寡断”给浪费掉

了,你得想办法克服这个毛病。

三、提高工作效率的附带条件

1、工作激情。工作激情也可以说是工作意愿,就是想不想做,想不想又好又快的做,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工作,还是敷衍了事、拖拖拉拉地工作。

2、工作方向。工作方向也是工作的目标,正所谓有目标才有动力。

3、工具的选择和使用。选择好的工具能使得事半功倍,而工具的使用就要求我们不懂莫装懂,能够虚心请教他人。自己懂的,也能不因自己的私利而无视工作同伴的求教,毕竟,每个工作都不是仅凭个人能力就能完成的。工作本是一个集体项目,愉快的合作才能提高效率。

4、懂得劳逸结合。无论学习还是工作,劳逸结合是很重要的,它能使人事半功倍。如果为工作操劳过度,影响的不仅仅是身体的健康,也会伴随工作效率的降低。长时间工作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

执行力

一、什么是执行力?

执行力是指有效利用资源、保质保量达成目标的能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是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化成为效益、成果的关键。

二、员工执行力的三层含义。

1、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潜在胜任能力

2、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显在操作能力

3、技术创新和能力提升的自觉能力

三、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

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

决策性,强调战略性体现方向性

管理层,强调有效性体现策略性

执行层,强调技术性体现执行力

四、影响执行力的若干因素

个人因素组织因素社会因素

个人因素。个人——思想境界技术能力行动能力

组织因素。组织——业务计划团队合作执行能力

社会因素。社会——经济水*HR总水*执行能力

五、提升执行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发展战略细节沟通团队管理

发展战略——方向性问题:决定做正确的事(决策者的工作职责)团队沟通——机制、制度、文化氛围(管理者的工作职责)细节管理——计划、流程、操作(执行者的最终体现)

六、工作计划执行力弱,计划工作落实不彻底的原因

1.对工作计划认识尚未完全到位。主要表现在部门和个人对工作计划的制定应付了事,所制定的工作计划未能在实际的工作中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对待工作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被动接受。

2.工作计划与实际工作目标不适应。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员工由于缺乏对自身工作的了解,对工作存在问题研究不多,了解不深,对自身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把握不准、分析不透,使工作计划的制定缺乏有效的根据,没有工作措施,没有明确目标,使人无所适从。

3.执行者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上级布置安排的工作,有的态度不积极(脱落),业务不扎实,工作不细致(马马虎虎);
有的热情不够(散漫);
有的敷衍了事(应付);
有的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有的想法设法找借口、找理由,消极对待。

工作计划的关键在落实

计划要有务实的态度,将计划、目标转化成一系列具体的、能够执行的措施才是真正关键所在,从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最终达到目标要实现的效果。因此工作计划的制定更要注重落实。这就是要加强员工的实施性,每个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工作目标明确。同时负责人对员工的工作计划把关。通过把关,使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每月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6篇

20xx年以来,我们法院执行二庭在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人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市党政工作中心,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切实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雷厉风行、无畏无惧的工作作风,用心开展法院执行工作,全面完成了岗位职责制所规定的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全年执结563件,未结1件,执结率99%,创历史最好记录,为农民工服务执行60多件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为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工作做法

(一)树立执法为民意识,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理论水*和业务潜力

为了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提高综合素质,塑造良好形象,我们始终按照院党组和上级政法机关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以及人大决议决定,学习《刑法》、《刑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各项工作。透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大家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同时抓清廉,教育大家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用自身的良好形象,勇当反腐倡廉带头人。

2、结合岗位,力争在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的突破。

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61k.]、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导致矛盾激化。要透过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建设年”活动以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审判作风,以确保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妥善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执行工作,力争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出现新的突破。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执行良好氛围破解执行难题

全市法院都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新闻媒体上对执行会战工作进行了宣传。市中院对因擅自转移法院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而被拘留的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报道,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邀请市多家媒体在执行现场直击报道,向社会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力度,起到了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在市级报刊上开辟了专版,对大案、难案的执行,及时跟踪报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全方位的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三)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力求工作实效

市场经济形势下,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期,新收案件数量激增,而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又进一步加大了我庭的工作量,因此,为了在有限的工作时间里有效的提高案件的执结率,确保执行工作效率,我庭用心拓宽执行思路,寻求执行措施的多元化。

为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所突出反映的执行法官难找,执行案件状况难了解等状况,上半年,我庭借鉴其他法院的优秀经验,将推行执行公开作为我庭上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中,重点采取了两项措施。实行执行法官电话和院举报公开制度。就是将承办法官的主管庭长电话,院纪检监察电话在社会上予以公布,由当事人对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能够随时反映或者举报,有效的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根据工作程序实行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明明白白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以及协助法院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义务,并向当事人做出郑重承诺: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清正廉洁,用心努力,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四)集中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效率

根据上级部署,大力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决心打一场执行工作攻坚战,力求压低积案数,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根据这个工作指导思想,我们在执行积案工作中,首先,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制度,对未结执行案件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并实行严格职责制,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其次,打破正常的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案件循环速度加快。再次,根据执行局设立了执行举报热线电话,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信息,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状况。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对不同状况采取相应措施,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这工作中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是存在必须的距离和不足。透过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摆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公正执行以及司法礼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严、效率不高、作风不硬、纪律不严等少数现象,亟待进一步提高广大执行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明年打算

(一)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解决“执行难”

市县两级法院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执行会战方案,并向党委、人大领导汇报,取得充分的肯定和支持。迅速成立由市四大班子领导任正副组长,法院、纪检、监察、*、工商、检察、房管、土地等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大对积案执行会战期间的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协调。

(二)抓执行工作目标管理,充分调动干警用心性和创造性

制订下发执行工作百分考核目标管理办法,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量化分解为若干个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标准、办法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量化、细化了目标职责制,采取发通报、召开会议形式通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状况,使全体执行干警构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将目标职责制的具体指标落实到各小组,分配到月,定期考核奖惩。实行月通报、季度站队、年终奖惩,充分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的用心性。

(三)努力赢得社会支持,营造良好案件执行环境

大造声势,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每年的普法活动中,我庭将就当事人就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积案清理活动,开展执行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就执行中的相关问题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进一步促进了良好执行环境的构成。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执行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深化执行机制改革,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做一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不断开拓新的工作局面,为实现当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7篇

推动平安建设人民法院要抓好“四个环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努力在全省形成抓稳定、保平安、促发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是当前摆在各部门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必须紧跟省委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平安山东”建设的任务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山东”建设,要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一、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山东”的重大意义,明确参与“平安山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省委作出建设“平安山东”的决策部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代表和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做好这些工作,既是建设“平安山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平安山东”建设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全院干警必须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山东”的重大意义,明确建设“平安山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牢记人民法院所担负的重要职责,积极投身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工作实践。

根据省委建设“平安山东”总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山东”建设中,要做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体性事件,缓解社会冲突,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司法职责,保障和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在“平安山东”建设中,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司法工作规律办事,始终坚持正确的原则。一是坚持全面发挥职能的原则。强化惩罚、保护、调节等职能并重的意识,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和其他领域的综合治理。二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坚持立足审判和执行工作,着力抓好审判执行这一主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正高效地审判和执行案件;
坚持在职权范围内办事,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活动,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三是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和效率意识,严格适用法律,确保裁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坚决摒弃狭隘的地方和部门利益,统一执法标准,维护司法的统一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四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一致性,司法形式与司法目的的一致性,实现司^v^能的最大价值。

二、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制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建设“平安山东”的首要任务,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山东”建设的基本手段和首要职责。人民法院在“平安山东”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创造一个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突出“严打”斗争的重点。对各种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v^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以及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经济犯罪等犯罪案件,要重点加强审判,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提高“严打”案件的审判效率。对属于“严打”范围的重点案件,凡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要快审、快判、快执行,确保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审判力量,确保“严打”在审判环节不贻误战机。三是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在“严打”斗争中,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罚原则,依法正确地定罪量刑,确保罚当其罪;
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恩威并用,既依法严惩犯罪,又依法保障人权,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四是积极参与“严打”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本县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走势,采取集中打击、专项斗争、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等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打击突出犯罪活动,增强打击效果。

三、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及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建设“平安山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反映,能否处理好这些案件,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平安山东”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努力畅通人民群众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因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各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利;
加大对下岗职工、农民工、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理好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及劳动报酬等案件,制裁职业中介的欺骗行为,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影响稳定的事件;
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依法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
加强刑事自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既依法制裁违法犯罪行为,又依法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法院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申诉信访中反映的问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四、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认真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通过庭审直播、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组织集中宣判和执行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庭审、宣判、执行全过程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执行和信访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或矛盾纠纷发生的形式、手段、特点及原因等,进行定量、定性、定向分析,从中总结归纳出规律和对策,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决策或制定政策方面的建议;
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具体工作的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帮教工作。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审判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对青少年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工作;
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两劳释放人员和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

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只要抓好了以上四个环节,相信“平安山东”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推进。同时人民法院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其它政法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平安山东”建设必定能够实现。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8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2号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文件精神,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0月起**县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半年多来,**法院的专项活动先后经历了发动、推进、再推进和最后攻坚四个阶段。至 6月19日 ,以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和四类重点案件的清积专项活动已基本结束,全县列入清理范围的五类积案已清结完毕。

一、全院清案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中院开展冬季清理积案动员大会后,**法院迅速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召开了**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开展清积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院领导及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车辆充实执行力量,人力、物力的增强,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所有院党组成员都亲临执行一线指挥、协调,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院自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领导、 人大监督、 *支持、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院党组统一调配执行局、 庭 、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清积攻坚战,通过各方努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 20xx年5月31日 ,全院共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73件,重点案件32件,共计105件,除重复交叉9件,实有积案96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90余万元。其中采取强制措施4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16人,罚款6人。

二、**法院清案活动的四大特色做法和经验

(一)基本形成了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的清案活动大格局

1、加强了清案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综合组、宣传组、后勤组、实施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的清案活动。还对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督促清案活动进行具体分工,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庭。辖区内各基层法庭协调院内相关部门,挂钩联系辖区内对口乡镇,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贯彻落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花大力气摸清了**执行案件家底

清案活动刚开始,院领导就敏锐地意识到:摸清**积案底数既是开展清案活动的基础,又是决定清案活动成效的关键。因此在去年11月初,**法院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现在负责,更是对将来负责的积极精神和负责态度首先打好第一仗:摸底战。经过全院近半个月的务实摸查,共计清出历年有财产可执行案件7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56件,共计429件,其中四类重点案件32件。在清案活动期间的各个阶段,上述积案统计数被反复验证、核对,最终经受住了考验,为本次清案活动乃至今后开展的统一清理积案活动捧出了一份详实的“执行案件家底”。

3、重视发挥各级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作用

院党组对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十分重视,每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了由执行局负责,办公室、 政工科协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党组*,院长每次亲自向县委、人大、政法委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县上领导的支持,积极与县*、县*及*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重视,于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任组长,县*、县人大、县*分管领导和法院院长为副组长,二十余个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后因人事变动,于20xx年又及时进行了调整。使得我院的执行工作成为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努力的工作。

4、全面建立执行救济金制度

即或是尽最大努力加强执行工作,也还是有相当多的案件无法全部执行,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我院在较好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争取各方支持。与县政法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实行执行救助的暂行规定》。对执行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对几十名特困申请人进行了执行救助,现正在争取将执行救助基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5、增强充实了清案活动力量

**法院在清案活动中普遍加强了对执行机构的领导,在人员配备方面向清案活动大幅倾斜。利用清案活动契机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一些业务能力较强的审判骨干和司法警察充实到执行队伍中,促使清积活动的顺利进行。

6、增配更新了一大批执行装备

清案活动开始后,在院党组的重视和关心下,为执行局配置电脑4台,照相机1台多功能复印机二台等一批设备,协调配备执行车辆确保执行活动顺利开展。

(二)蓬勃进行了一次由传统执行方式与创新执行方法相结合的清案大演练

在清案活动开展的近四个月中,**法院在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三个阶段的战役行动。去年10月份清案活动刚刚开始,为在全县营造声势,**法院进行了突击执行行动。围绕清案重点,对辖区内的大安、阳*关两个中心镇区的执行积案,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驻镇突击行动,一举执结这两镇的各类积案21件。在清案活动开展的第一阶段, 广泛进行的这类突击执行行动,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清案压力。一月至三月期间,在两次清案活动推进会前后,**法院重点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先后召开公开执行大会,以集中拘留一批、集中释放一批、集中兑现一批、集中教育一大批的方式,共宣布了对16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同时对 名拘留后全部履行的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还在执行大会现场集中兑现了总额达30万元的执行款。公开执行大会后,还以说服教育的形式进一步宣传清案活动的积极意义,触使了部分心存幻想和侥幸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进入三月下旬以来,随着清案活动逐步进入最后攻坚阶段,重点清理的执行积案已大部分执结,剩余的案件大多属很难执行的骨头案。针对该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以种种方式和手段抗拒法院执行现象,在常规的执行手段已不能遏制其发展势头的情况下,我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突击进行了威慑执行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拒不履行行为,扩大了清案活动的积极效果。在清案活动期间,**法院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累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6人次,采取罚款措施6人。由于清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案情随时出动,强化清案工作力度。清案活动期间,执行干警累计加班100余天。另外,**法院在清案活动期间还启动执行救济制度,共发放执行救济金数25000元,清结积案6件,使一批生活极为贫困的权利人获得司法救济。在多种执行方法联合演练下,**法院清案活动效果明显。在全部清结的96件积案中,,其中以自觉履行和和解履行两种方式执结的共60件,占到了全部积案数的,使清案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积极营造了以执行宣传和调研工作为主导的清案活动大氛围

首先是高度重视执行宣传工作。中院何建成院长在清案活动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指出:执行宣传的效果决定着执行专项活动的成败。为切实加强清案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法院对切实做好专项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利用《汉中日报》、《汉中审判》、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其他手段宣传清案活动,加深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营造法院全力投入、社会积极参与的解决执行难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利用清案活动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执行调研工作。在清案活动期间共发表各类各级宣传信息、简报共计6篇.多年审判和执行实践使广大执行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执行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广大执行干警在繁重的清案活动和常规执行之余,认真学习钻研执行理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调研任务,至今已完成调研文章7篇,其中已发表的2篇。

(四)初步建立由执行工作联动和执行威慑两项内容构成的大机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文件精神,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制权威,推进国家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切实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县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在**法院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主持下,经常同检察,*、城建、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明确法院将强化与*、检察、金融、房地产管理、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信息互通,健全协助执行的“绿色通道”,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法院执行机构指派专人加强与各协助执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获取相关执行信息,争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定时将需协助执行的事务“打包处理”,提高执行效率,减低执行成本,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执行信息、向社会公布诚信度较差的被执行人名单。

三、解决执行难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任组长,县*、县人大、县*及各部局为成员单位,对于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量执行案件积压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当事人抗拒、阻挠执行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暴力抗拒执行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执行工作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因此,“执行难”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法院外部的因素,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是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全国法院开展的这项活动,正是对 “执行难”问题的集中检验和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探索。通过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取得的成功做法,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必须坚持人民法院为主导,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努力形成和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这是我们从事执行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今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清案活动阶段性告一段落后,我们的 主要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是:

1、进一步加大争取各级党委、人大、*关心、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力度

主动争取党委领导、积极寻求人大的重视和*的支持,这既是**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成绩的一条特色经验,同时也是今后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所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这一好的形式和做法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清案活动中,借助执行协调指导小组这一领导机构,**法院一方面改善了诸如执行力量、执行装备、执行经费等自身问题,包括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特别是涉及地方*、部门以及有可能影响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稳定的执行积案,另一方面在尽力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上发挥了主导作用。这项工作制度必须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而且要不断赋予新的机制和内容。

2、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

社会和理解和支持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基础。清案活动中,对清案活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和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帮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加深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引导市场主体增强防范意识,树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清案活动结束后,应继续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拒不履行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起到教育、威慑作用。同时,在征得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考虑适时对自动履行的债务人予以正面宣传,以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3、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联动和威慑机制的完善力度

形式审判工作总结 第19篇

一年来,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监督和指导下,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以工作求创新,质量求突破为目标,强化和规范执行工作合理有序安排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院里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20xx年执行局执行案件收结案基本情况

20xx年一月至十二月份,执行局累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6件(其中新收176件,旧存10件),共执结案件174件,结案率为;
实际执结数160件,实际执结率为86%;
其中金钱债权案件xx件,金钱债权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万元,执行到位标的xx万元,标的到位率;
当年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数623件,当年申请执行的民商事案件数x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以上数据表明执行局工作情况良好,为促进托克逊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20xx年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实际,从现状出发,制定出一套有效可行的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活动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专门成立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同时,结合实际对活动进行了统筹安排,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xx年3月为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下旬至xx月为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2月为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为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顺利开展,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执行威慑、执行救助、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将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公开,一旦接到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的举报,执行局随时组织力量执行。执行员利用双休日、国庆长假、中秋节期间对被执行人外出逃避义务的,推行“四查”办案法,即通过主动查询工商登记、查税务登记、查银行帐户、查房产、车辆等措施,集中力量突破典型案件,取得震慑效果。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我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派出所干警、*和有威望的宗教人士,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工作,全力解决“硬骨头”案件。

(四)多措并举,确保实效。

一是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执行局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对每件重点案件逐一逐案汇报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重点案件执行进展情况。针对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群策群力,紧密联系实际及时制定可行性执行预案,想方设法运用一切执行手段,对有执行能力的案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执行;
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向申请执行人耐心细致地讲明原因,取得理解。二是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逐案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三是有效处理涉执*案件。建立健全涉执*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承办人员的反馈意见及采取的方法措施,分析和排查*案件,出现有苗头的情况马上制止,把问题尽可能消灭在基层,把*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五)落实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及执行信息上报工作。

截至目前,执行员共录入执行案件186件,执行日志、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已按要求录入完毕,录入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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